为提升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工程中心”)建设质量效能,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工程中心动态评估及年度报告填报工作
一、填报对象
(一)动态评估:本批次需要填报评估共834家市工程中心(企业类694家、非企业类140家,名单见附件2)
(二)年度报告:未列为本次评估对象的市工程中心均需填报年度报告。
二、评估内容
对照市工程中心管理办法、建设目标与要求,从以下4个方面近3年的运行情况开展评估:
(一)运行情况:工程中心开展的实际工作(包括研发活动、研发投入、产学研合作、管理机制等)。
(二)研发条件:依托单位规模,已有研发试验场地配置、平台资质情况;新建的研发试验场地、科研平台,新增的仪器设备等情况。
(三)科研能力:人才队伍实力(包括研发人员构成、中心主任、骨干研发人员、技术委员会专家构成等)。
(四)建设成效:取得的专利、标准、软件著作、论文等知识产权相关成果,新材料、新部件、新工艺、新产品等技术成果,科技奖励,其它标志性科研成果等。
三、填报流程及要求
登录“佛山扶持通”(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
被列为本次评估对象的工程中心于8月9日17:00前填写并上传评估材料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对所辖区域工程中心评估和年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有效性进行核实把关,并于8月19日17:00前完成对评估材料的初审。
四、评估结果
本次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级。对评估为优秀且建设成效显著的市工程中心,鼓励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相关支持政策中给予优先考虑;对评估为合格的市工程中心,请区科技主管部门做好指导帮扶;对评估为不合格的市工程中心,撤销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