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计750家企业被取消企业高新技术资格,由相关部门追缴125家企业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及奖补资金。被取消企业高新技术资格的企业包括贵州省17家、江西215省、四川省80家、广东省45家、福建省255家、大连市1家、江苏省1家、河北省35家、湖北省10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