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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披露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案例4------不符合加计扣除(产品名称:喷淋冲浪一体化葡萄干清洗装置)
分类: 专利版权 点击量:40 发布时间:2026-01-10

国家税务总局披露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案例4------不符合加计扣除(产品名称:喷淋冲浪一体化葡萄干清洗装置)

一、企业提供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研发目标和内容

葡萄干加工时,通常采用人工冲洗和搅拌的方式清洗。企业分析提出“集喷淋和冲浪一体化的葡萄干清洗装置”的研发目标,即生产一种喷淋、冲浪一体化的葡萄干清洗设备,实现葡萄干快速清洗,以便于后续加工、降低人工投入。

(二)企业拟突破的核心技术和技术创新点

本项目装置采用清洗槽和清洗管配合,使葡萄干随着水流一起运动,进行冲浪式清洗;设置喷淋槽对葡萄干进行喷淋,冲洗去除葡萄干表面附着的顽固杂质,保证葡萄干的充分清洗。

(三)拟达到的技术指标

未设定定量技术指标。预估通过项目研发申报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并对研发装置实现生产,预计新增销售收入50万元。

二、专家鉴定情况

该项目提请科技部门组织专家鉴定,专家判断该项目不具有创新性,不属于研发活动。主要理由如下:

(一)项目目标没有体现创新性

集喷淋和冲浪一体化的葡萄干清洗装置项目主要是研发一种葡萄干清洗设备,目标是优化葡萄干加工清洗过程,提升批量清洗效率。目前葡萄干清洗存在多种方式,此项目设备从结构上看是在冲浪式水泵清洗装置基础上增加喷淋及喷淋槽(安装有喷淋头、高压喷头和高压风机),属于在现有的技术上增加装置进行简单组合优化。

(二)项目组织实施的材料缺失

项目设备未从技术实现的路径角度充分论证,仅介绍立项报告、设备总体设计和构图,无决议文件、设备研发过程中的日志、进展报告、测试记录、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效益等,实施过程中未制定定量技术指标。

(三)研发结果没有体现不确定性

该项目设备作为葡萄干清洗装置,在现有的设备上增加工艺,组合两种方式清洗葡萄干,设备功能并未改变,未体现研发结果不确定性的特点。

综上所述:该项目不具有创新性,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一条第(二)款“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第四项“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的情形,不是符合条件的研发活动,不能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