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类别、内容及材料要求
(一)金融机构总部进驻奖
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总部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项目承担单位申请表(详见附件1,下同);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如购置物业,提交物业购置合同复印件、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如租赁物业,提交租赁合同复印件;
4.由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实缴资本验资报告;
5.办公场地照片、开业照片或开业宣传报道;
6.运营报告(涵盖企业基本情况、目前运营情况、人力资源情况等)。
(二)金融机构地区总部进驻奖
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地区总部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银行省级及地市级分支机构
(1)项目承担单位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如购置物业,提交物业购置合同复印件、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如租赁物业,提交租赁合同复印件;
(4)办公场地照片、开业照片或开业宣传报道;
(5)运营报告(涵盖企业基本情况、目前运营情况、人力资源情况等)。
2.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省级及地市级分支机构
(1)项目承担单位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如购置物业,提交物业购置合同复印件、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如租赁物业,提交租赁合同复印件;
(4)税收完税证明;
(5)办公场地照片、开业照片或开业宣传报道;
(6)运营报告(涵盖企业基本情况、目前运营情况、人力资源情况等)。
(三)金融机构总部经营贡献奖
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总部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项目承担单位申请表;
2.税收完税证明;
3.运营报告(涵盖企业基本情况、目前运营情况、人力资源情况等)。
(四)金融机构地区总部经营贡献奖
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地区总部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项目承担单位申请表;
2.税收完税证明;
3.运营报告(涵盖企业基本情况、目前运营情况、人力资源情况等)。
(五)金融机构后台业务总部为独立法人的进驻奖
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后台业务总部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项目承担单位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银保监部门相关批复文件;
3.由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实缴资本验资报告;
4.如购置物业,提交物业购置合同复印件、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如租赁物业,提交租赁合同复印件;
5.办公场地照片、开业照片或开业宣传报道;
6.运营报告(涵盖企业基本情况、目前运营情况、人力资源情况等)。
(六)金融机构后台业务总部为非独立法人的进驻奖
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后台业务总部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项目承担单位申请表;
2.银保监部门相关批复文件;
3.如购置物业,提交物业购置合同复印件、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如租赁物业,提交租赁合同复印件;
4.由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5.办公场地照片、开业照片或开业宣传报道;
6.运营报告(涵盖企业基本情况、目前运营情况、人力资源情况等)。
(七)服务外包业务发展奖
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项目承担单位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发布的在岸、离岸执行额佐证材料;
4.运营报告(涵盖企业基本情况、目前运营情况、人力资源情况等)。
(八)技术先进型认定奖
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项目承担单位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等职能部门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佐证材料;
4.运营报告(涵盖企业基本情况、目前运营情况、人力资源情况等)。
(九)人才扶持奖
符合条件的扶持对象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项目承担单位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2);
4.人力资源支持申请表(详见附件3);
5.申请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扫描版本,非拍照);
6.申请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7.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1)汇算清缴后打印(即申请年度的下一年6月30日后打印);
(2)年度汇缴中有补缴金额的,需证明属于工资薪金所得才纳入实缴税收金额统计。证明是否为工资薪金所得方式:登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官网-首页-常用业务-年度汇算-选择申报年度-已完成-查看-打印基础信息、计税详情、缴税记录、缴款凭证页面;
8.申请人购房合同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该项为申请购房补贴时提供);
9.运营报告(涵盖企业基本情况、目前运营情况、人力资源情况等)。
(十)高管团队奖
符合条件的扶持对象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项目承担单位申请表;
2.达到本条年度经济发展贡献条件的当年以及下一年度的税收完税证明;
3.营业执照(第二类扶持对象提交);
4.高级管理团队人员证明(人员清单、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申请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十一)增资扩股奖
符合条件的的金融机构总部及金融机构后台业务总部(独立法人)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项目承担单位申请表;
2.由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增加实缴资本验资报告。
(十二)升格奖
符合条件的银行、保险、证券机构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项目承担单位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迁入金融高新区的佐证材料:如购置物业,提交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购买合同复印件;如租赁物业,提交租赁合同复印件;
4.银保监部门关于扶持对象升格的相关批复文件;
5.运营报告(涵盖企业基本情况、目前运营情况、人力资源情况等)。
(十三)物业补贴
符合条件的扶持对象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自建或购买物业
(1)物业购置合同复印件;
(2)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3)运营报告(涵盖企业基本情况、目前运营情况、人力资源情况等)。
2.租赁物业
(1)租赁合同复印件;
(2)租金发票复印件;
(3)运营报告(涵盖企业基本情况、目前运营情况、人力资源情况等)。
(十四)招商中介奖
符合条件的招商中介机构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项目承担单位申请表;
2.招商中介机构及引入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由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引入机构的实缴资本验资报告。
(十五)行业协会补贴
符合条件的金融行业协会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项目承担单位申请表;
2.行业协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租赁合同复印件;
4.租金发票复印件。
(十六)其他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如根据实际情况需企业补充其他材料,由区金融办负责通知。
四、申报流程
(一)通知发布:区金融办在本办法实施期间编制资金申报指南,明确资金申报具体要求,并于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简称:市扶持资金平台)发布申报通知。
(二)材料提交: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登陆市扶持资金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注册账号,在“项目申报”中搜索“佛山市南海区金融业发展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南海区促进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产业集聚扶持资金的通知”并进入该项目,按平台指示录入申报材料。如有技术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热线咨询:0757-83282211。
(三)纸质版材料:申报单位收到由市扶持资金平台发出的“申报材料审核通过通知”后,登陆到该平台,按顺序打印、装订纸质材料,建议黑白双面打印,一式壹份并在有文字的页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含骑缝章),报送给区金融办(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平西路13号承业大厦四楼)
(四)报送材料联系人:
银行、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征信机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联系人:白小姐,联系电话:0757-86398008;
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757-81232019;
公募基金公司联系人:徐小姐,联系电话:0757-81232329;
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公估公司联系人:麦小姐,联系电话:0757-86398021;
金融租赁公司、金融控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757-81232070;
服务外包企业联系人:肖先生,联系电话:0757-86286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