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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8007—2024《婴幼儿及儿童家具安全技术规范》解析
分类: 专利版权 点击量:52 发布时间:2026-01-05

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8007—2024《婴幼儿及儿童家具安全技术规范》解析

标准全称与编号:GB 28007—2024《婴幼儿及儿童家具安全技术规范》

发布与实施日期:2024-06-25发布,2026-01-01实施

标准性质:强制性国家标准

替代与整合关系:本标准全面整合并替代了以下标准,构建了统一的儿童家具安全技术体系:

  • GB 22793.1—2008《家具 儿童高椅 第1部分:安全要求》

  • GB 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 GB 24430.1—2009《家用双层床 安全 第1部分:要求》(部分替代)

适用范围:适用于0岁至14岁婴幼儿及儿童使用的家具,涵盖婴幼儿家具和儿童家具的设计、制造、销售服务和质量安全的检验评定。


核心内容与关键技术要求

本标准构建了“通用安全要求”与“特定产品安全要求”双重维度的严密防护网,其核心量化要求如下:

1

通用安全要求

结构安全:

边角:可触及区域的棱角及边缘应倒圆或倒角,倒圆半径不小于10mm,或圆弧长不小于1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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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间隙:深度超过10mm的孔及间隙,须防止手指误入:用直径7mm手指探棒施力30N不能通过,或用直径12mm手指探棒不施力应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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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部件防挤压:正常使用中,活动部件间隙应能防止手指卡入(婴幼儿家具、童床<5mm,儿童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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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叠机构:用于支撑体重的折叠机构(如折叠椅)必须配备防意外折叠的锁定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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绳带:为防止勒绊风险,家具上可触及绳带的自由长度有严格限制(例如,18个月以下婴幼儿使用的家具,单根绳带长度≤2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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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零件:婴幼儿家具可触及区域内,不借助工具可移除的部件不得完全容入小零件试验圆筒(防止吞咽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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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安全:

玻璃部件:距离地面或站立面1600mm以下的区域,儿童家具不得使用玻璃部件。

稳定性:高桌台及高度大于600mm的柜类,必须提供与建筑物墙体连接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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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物质:应符合GB 18584—2024《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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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标识:“危险”“警告”等安全警示字体不小于四号黑体字,内容不小于五号黑体字,并需经擦拭测试后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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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特定产品安全要求(针对高风险品类)

儿童高椅:


束缚系统:安全带的宽度应不小于19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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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面保护装置:高度应不小于140mm,长度应不小于1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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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机构:防止意外折叠的锁定机构,其操作力应不小于50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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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层床(重点管控,适用于6岁以上儿童):


安全栏板:上层床必须设置。栏板顶边距床铺面高度≥300mm,并必须有床褥限厚永久标记线,该线距栏板顶边≥200mm。进出缺口宽度严格限定在300(含)mm至400(含)mm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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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铺面间隙:床铺面与周边间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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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铺净空:上下床铺面之间的净空距离≥750mm。


梯子:第一级踏脚板离地高度≤400mm;踏脚板间距为250 mm±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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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床/婴儿床(防止头、躯干卡陷和跌落):


护栏高度:床垫上表面至护栏顶边的距离应不小于200mm(婴儿床)或不小于500mm(童床,当床铺面处于最低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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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间隙:床铺面板条间隙、床铺面与护栏间隙等均有严格规定,防止头、躯干或肢体卡住(例如,床铺面板条间隙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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